为使思政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,并使思政部工作得到统一安排和落实,现制定思政部工作例会制度如下:
一、例会安排
(一)结合我部实际,每周召开一次例会,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,特殊情况下可机动安排。
(二)思政部例会参会人员为思政部行政人员和思政课专任教师,特殊情况下需要兼课教师参加的,另行通知。
(三)例会主要研究思政课教学、科研、社团活动、社会服务等工作,针对实际情况,不断探索新形式、新方法,采取相应的措施,使思政部工作落到实处,收到实效。
二、职责
(一)行政人员职责
1.参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、安排,领会和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任务。
2.带头学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,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有关党的思想政治政治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,学习上级文件精神,加强对思政课教学理论、政策、方法的研究,深入实际,开展调研。
3.协调解决相关工作机构的设置、行政人员的配备、办公条件的改善和工作经费的落实等软硬件建设,努力为学校思政课教学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。
4.负责分析研究学校师生的思想动态,提出加强学校思政课教学的思路,组织制定相应的办法与措施。
5.在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,切实做到“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”,把思政课教学与学校的教学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,做到一起研究部署,一起组织实施、一起检查落实。
(二)专兼职教师职责
1.按时向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传达学校关于思政课教学的精神要求,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贯彻执行。
2.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,对师生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及时引导、疏导。
3.积极参加本部门的业务学习,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政课教学任务。
4.正确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与教育教学之间的关系。树立思想政治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。
5.按时参加工作例会,围绕会议主题做好会前准备。
6.加强思政课教学的理论学习,加强调研,根据需要撰写相关理论文章。
思政部
2019年7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