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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1-12-30 点击数:

为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建设,占领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,强化校园意识形态工作监测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持“四个自信”,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,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,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环境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(一)准确反应、妥善处理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到及时分转交办,并由相关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、判断、评估。

(二)端正工作态度,多途径、多方面了解事件真相,认真核实意识形态工作反映的问题,对意识形态工作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。

(三)真诚、及时沟通,将矛盾尽量化解在可控的、最小的程度内,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。

(四)争取舆论媒介的公信力,发布权威、可信消息,防止意识形态的不良走向。

(五)要加强正面宣传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(一)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意识,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监控,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动态;

(二)对各种错误、有害信息及时封堵,同时释疑解惑,加强正面引导;

(三)消除不良影响,化解各种矛盾,营造健康、向上的舆论氛围,提高广大师生意识形态意识。

三、工作内容

(一)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的言论;

(二)时时监控可能造成思想政治工作困难的负面新闻或报道;

(三)严格执行“一会一报”、“一事一报”制度,加强对论坛、讲坛、讲座、研讨会等审批把关、指导管理。

四、组织分工(见附件)

(一)成立意识形态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,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开展意识形态问题处置的组织、实施、考核等工作;

(二)舆情监督员负责监测部门网站、微信群、QQ群等网络上的舆情情况,了解当前的意识形态情况,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,做到及时督导、及时引导、及时控制。


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
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

 2021年12月

附件1: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识形态责任分工表


意识形态工作分工

负责人

姓  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第一责任人

孙剑

女

1981.09

直接责任人

肖太国

女

1972.09

联 络 员

王 静

女

1990.03

工  作  队  伍  成  员


类  别

姓  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舆情信息员

马海燕

女

1979年2月

网评员

闫翠芳

女

1981年6月

通讯员(新闻联络员)

尹 莉

女

1979年3月

网站管理员

马海燕

女

1979年2月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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