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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督导工作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1-12-22 点击数:

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,经研究,决定建立党建督查制度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树牢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,强化党建引领作用,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、厚植爱国情怀、涵养高尚师德,增强教师教书育人、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始终践行好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初心与使命。

二、督查对象
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建督导工作制度的督导对象为全体员工。

三、督查内容

(一)政治学习到会情况;

(二)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;

(三)党费缴纳是否及时;

(四)党员模范带头情况。

四、督查方法

(一)集中检查通报

对年度性工作、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集中检查通报。

(二)随机抽查

不预先通知,随时检查笔记撰写等落实情况。

(三)谈话、调研

根据需要,采取聊天交流、发放问卷、征求意见等形式,深入掌握实情、听取意见,总结经验、查找问题,分析原因、研究对策。

五、结果应用

(一)沟通反馈

根据督导情况,肯定好的做法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意见建议,加强沟通协调。

(二)绩效运用

督导情况作为依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,并作为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,充分发挥绩效考评 “风向标”作用。

(三)责任追究

对敷衍塞责、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,追究相应责任。

六、组织领导

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了党建督导小组,具体名单如下:

组  长:孙  剑

副组长:肖太国

成员:王  静、胡春霞、高瑞鹏、王书丽、尹  莉






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
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

2021年12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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